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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科室职责
发布时间:2025年05月19日  发布人:人事处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
 

劳资科

办公地点

明德楼307

联系方式

0316-2197378

一、负责教职工入职、工龄接续退休、离职等相关手续办理。

二、负责教职工工资、津贴、补贴的审核、报批、调整及发放工作。

三、负责绩效工资的申报工作,制定奖励绩效工资年度分配方案并进行核算与发放工作。

四、负责教职工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等各类保险的缴纳及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
五、负责退休人员待遇遗属补贴、抚恤金及丧葬费的核算与发放工作。

六、负责学校非编制内用工使用计划的制定与审批,以及非编人员工资的审批与管理工作。

七、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、师德师风考核工作,组织开展评先评优及奖惩相关工作。

八、负责师德师风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人员流动中心人员及病休人员的管理工作。

十、负责残疾人职工的年审工作,落实残疾人职工相关管理要求。

十一、负责人事年度统计工作,按需求向学校各部门提供相关人事数据。

人事人才科

办公地点

明德楼309

联系方式

0316-2188242

一、负责机构设置、岗位设置、人员编制等工作。

二、负责年度进人计划的制定与落实,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硕士公开招聘工作。

三、负责人才考核(博士、软引进专家、返聘专家)工作及人才待遇发放工作。

四、负责人事调配、校内转岗、教职工退职、离职等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。

五、负责因私出国(境)证照管理和因私出国(境)审批工作。

六、负责编制系统、人事系统人员信息、全国教师系统及人员信息数据的维护更新工作。

七、负责开展人事数据统计分析和报告支持的工作。

、负责人才称号的申报工作。

师资科(教师发展中心)

办公地点

明德楼309

联系方式

0316-2197941

一、负责教师培训、学历学位进修、挂职锻炼、访学等工作。

二、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、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培育认定工作。

三、负责邀请专家讲学和周末专家河北行相关工作。

四、负责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
五、负责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、监督检查工作。

六、负责教职工考勤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工作。

七、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、评审、等级晋升、考核、聘任解聘工作。

八、负责管理岗位的聘用和解聘工作。

九、负责政工职务考试、推荐、聘任、解聘等工作。

十、负责工人技术职务考试报名、评审推荐、聘任、解聘等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专技档案管理工作。

档案信息科

办公地点

明德楼301

联系方式

0316-2188242

一、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。

二、负责人事档案的整理和录入维护工作。

三、负责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;

四、负责人事档案的利用、接收和转递、安全和保管保密工作。

五、负责人事档案电子化有关工作。

六、负责会议记录、纪要、文件管理工作。

七、负责校园网信息维护、校内人事管理系统维护工作。

八、负责师生投诉和纠纷接访工作。

九、负责退役军人的安置、慰问及相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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