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实际,制定实施办法,确定评审指标,经学院批准后实施
个人申报,向二级单位上交参评原始材料和复印件
二级单位审核参评人员材料并在本单位公示,然后由推荐小组推荐
职称办按省定条件审核资格
学科组审阅参评材料,采取量化积分方法赋分排序推荐
评委会评审推荐
按要求公示,并按要求报卷
合格
不合格
通知本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