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加强全省科普能力建设,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普及和传播科学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,按照《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》(冀科政规〔2022〕4号)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。具体申报事宜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参照《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进行申报。拟申报基地的基础条件、工作特色和已有成效,应予以充分体映,将作为基地认定和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。
二、申报方式、程序
(一)申报方式
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,实施无纸化申报,通过登录“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”(https://kpjd.hebsti.cn/),进行在线申报。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相关附件材料。
(二)申报程序
1.设置子账户。拟申报省级科普基地负责人应提前联系科研处,科研处为拟申报基地分配子账户,各子账户可独立填报。
2.填报申报材料。拟申报基地通过登录子账户,在线填写《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》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,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科研处审核。
3.上传盖章页。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,拟申报基地负责人登录系统,下载带“河北省科学技术厅”水印的申报书,将盖章页部分完成签字、盖章后上传至管理系统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;
2.相关佐证材料(包括开展科普活动相关图片资料,投入科普经费佐证等);
3.反映基地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(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,内嵌语音解说);
4.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明确分类。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普示范基地的分类条件,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所属基地分类后申报。
2.如实申报。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,实事求是填报有关内容,不得弄虚作假。
3.按时申报。拟申报基地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17:00,逾期不予处理。
联系人:袁盛华
联系电话:0316-2197385
科研处
2024年12月11日